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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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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0942什么是编号?

合同有效吗

某公司有三个股东甲乙丙,经过初步协商,现在另外甲乙两个股东转让并移交给丙全权经营,协议上规定十日内甲乙必须把手里的账目结算清楚移交给丙,但是甲乙并未按指定时间交付。

这种情况下,是不是意味着甲乙毁约在先,丙方有权不履行合约?

咨询者:fa142997江苏
[咨询时间:201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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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1-26 16:35
魏国鹏
甲乙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在十日内将手里的账目交给丙,其行为属于违约,丙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暂时不履行合同,法律依据是《合同法》 第六十七条规定: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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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胜法律师
[地区:江苏-徐州市
手机:13685112638
积分:55548
]
回答时间:2010-11-26 19:19
陈胜法
对方可以继续履行
林莉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1029041
积分:2061
]
回答时间:2010-11-26 21:14
林莉
具体要看你们合同中是怎么约定的,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但是并不直接导致您不用履行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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