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我买了套总价105万的二手房,说明打包价107万5千,中介费在居间合同中为上下家各付1个点,然后在佣金确认书上要我替上家付1个点,然后在居间合同上中介又说明超出部分在中介费中扣除,这回中介又不承认这样我总价在108万3千了。
请问律师这样的协议有效吗?我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