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人身损害赔偿;不属于工伤;可以定残。
如果不算工伤,算什么伤害,都是侵犯人身生命健康权为基准,重庆作伤残鉴定以什么标准为鉴定依据,能否要求公司委托依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该标准是以受伤当时情况作为评级原则还是治疗后。
之前参照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就是依照治疗后作为原则的,评了两个10级,因为已经危及生命了,抢救都7个小时,急特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脑疝形成,广泛性出血性脑挫裂伤,左额颞叶急性硬膜下血肿;有颞骨骨折等,术后11日才有意识,16日才睁眼。
现在都语言构成性障碍,一句话都说不清楚,就听清其中几个字,记忆丢失很多。
现在我想重新给家人做鉴定能付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