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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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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0648什么是编号?

合同纠纷

我租了一栋旧厂做出租房,合同期十年,合同还有7年到期,房东以城管名义说我改变租赁用途而要取消合同,不想赔偿我的任何损失,这有道理吗?我们的合同还有效吗?房东应不应该赔偿我的损失呢而房子的前身也是房东自己做出租房。

补充说明:
合同上没有约定改变用途,只是说不能进行违法活动.如果视为合同无效那房东需赔偿我的装修费和添置的其它费用不呢
咨询者:吴可福建
[咨询时间:2010-11-25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王楠楠律师
[地区:河南-商丘市
手机:15836840147
积分:9930
]
回答时间:2010-11-25 17:28
王楠楠
一、合同是有效的
二、若原合同没有约定禁止转租,则你是可以转租的。
三、若终止你的合同应当给你赔偿损失。
陈胜法律师
[地区:江苏-徐州市
手机:13685112638
积分:55548
]
回答时间:2010-11-25 18:43
陈胜法
合同有约定吗? 改变租赁用途可以取消合同。
吴建平律师
[地区:福建-泉州市
手机:13599225227
积分:285
]
回答时间:2010-11-25 21:51
吴建平
只要主体适格、合同签章符合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即为有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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