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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中的“上年度”怎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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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0638什么是编号?

“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中的“上年度”怎么确定?

我2009.3.25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2010.2.2申请仲裁,后不服仲裁于2010.5.25起诉到法院,即将在2010.11.25判决。

我的平均工资(2008.3月-2009.3月),高于2008年本地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但低于2009年本地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请问,计算我的经济补偿金等时,我的平均工资是与2008年,还是2009年的本地职工月均工资的三倍进行比较?

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中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中的“上年度”,在我的案子里指的 是 2008年,还是2009年的本地职工平均工资?

咨询者:abeamlig...重庆
[咨询时间:2010-11-25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王楠楠律师
[地区:河南-商丘市
手机:15836840147
积分:9930
]
回答时间:2010-11-25 16:56
王楠楠
是2008年的本地职工平均工资。

回答

1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0-11-25 16:56
殷国丰
上年度指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内。


北京殷国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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