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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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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04940什么是编号?

商铺租赁合同

本人把自己店铺门前台阶(即"上阶岩")租给他人做生意,别人事后经营不善,导致亏损,一纸诉状去法院状告我,让我退回全额房租,法院判决他胜诉,说我无法证明自己门前使用权,因此无权出租他人,我想咨询,自己店铺门前是否有使用权,店的大门到马路有1米。

所以有个宽1米、长3米的台阶平台。所以有个宽1米、长3米的台阶平台我是否有使用权?

咨询者:上海
[咨询时间:2014-04-27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4-04-27 20:02
李保忠
有使用权
蔡锁民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8916972186
积分:4444
]
回答时间:2014-04-29 14:07
蔡锁民
没有使用权,不等于与他人达成的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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