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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时在群架中械致他人重伤,因网上通缉两年后被捕。如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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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0441什么是编号?

15岁时在群架中械致他人重伤,因网上通缉两年后被捕。如何量刑

15岁的李xx 2008年在某一家ktv参加同学聚会,被两位社会青年要挟,与其发生冲执。

与6名同学一起执械致群殴,其中有一个同学动用水果刀造成两名社会青年重伤。

其中6名同学一已备案。只有李xx一人事后逃离。

两年后因网上通缉被捕。

~现李xx已被送往看守所,现想咨询一下法律机关会对李xx如何量刑,是否会提起公诉!?

咨询者:fa142520湖南
[咨询时间:2010-11-25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王迎庆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400-818-9919
积分:1223
]
回答时间:2010-11-25 04:19
王迎庆
检察院将以故意伤害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但鉴于李某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事辩护律师 王迎庆
金志刚律师
[地区:甘肃-定西市
手机:13809328544
积分:6343
]
回答时间:2010-11-28 08:30
金志刚
构成故意伤害罪,未成年人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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