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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金汇美国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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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0413什么是编号?

广州金汇美国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

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制企业,5年后,变更公司名称,公司法人已抛开股东,组织一套总经理班子,许多股东走的走退股的退股,公司法人股份占比已达38%,总经理班子中笼络了几个董事,股份占比又增大大,这种董事不董事,监事不监事的情况对未走的对股东有何利害关系?从改制到今5年,入股的钱交了,股权证不发,无分红,请律师指点公司法人有何目的?剩余股东如何维权,变更公司名称就和前面的公司改天换地了吗?没关系了吗?请法律专家指点。

咨询者:fa142473广东
[咨询时间:2010-11-24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1-24 22:21
魏国鹏
公司做出上述重大事项的决定,必须经过代表全体股东权利三分之二以上份额通过才可以生效。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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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建魁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60769768
积分:2340
]
回答时间:2010-11-25 10:58
沈建魁
广州沈建魁律师一三七六零七六九七六八答复如下:可能会侵犯其他股东的利益。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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