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别人发生经济纠纷,在诉讼过程中对方提供银行汇款凭证,但是我们经过核对发现他伪造了部分汇款凭证,他这是犯罪吗?我们咨询当地的公安机关他们的答复是,对方虽然伪造了证据但是目前对我方还没有造成损失,要等判决以后才构成犯罪,现在拒绝立案,这样合理吗?公安不立案我们该如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