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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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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02什么是编号?

工资问题

各位律师:

我们市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850元,但每个月拿到手里的工资是644元,加上保险210元,其中有90元是夜班补助,奖金是到年底拿的,给多少是办公室里人说了算的!请问我这个达到他的标准850元了吗?我04年参加的工作,我在今年6月份被开除了,在帮我办失业保险的时候给我一张空白的合同(我没签字),但是每年签订的一张合同却没给我,签的时候也只有一份,请问这属于无合同用工吗?还有,我是上一天班休息一天,一个月按30天计算的话就要360个小时,比国家规定的时候多出来近200个小时,这些工作时间他并没有算进去,这合法吗?我原来的单位是派出所,工资是镇政府发的,请问我要仲裁的话找谁?

咨询者:文盲四川
[咨询时间:2008-08-16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喻远军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658070317
积分:35032
]
回答时间:2008-08-17 07:10
喻远军
可以依法申请进行仲裁.
熊世松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5818390007
积分:10987
]
回答时间:2009-02-26 10:50
熊世松
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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