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曾出资购的新房产一处,本人付的全款,有银行付款凭证.以自己妹妹的名字登记产权,房产证上是我妹妹的名字.对此双方都确认无疑已.年初她将此房抵押贷款,且目前由于其丈夫公司的其他他债务该房被债主资产保全.请问: 本人凭我们之间的房产确权协议和当时本人出资的凭证能否对该房的产权确权申诉和保权.该房自购房后的实际使用和掌控全都在本人手里.包括预售合同中的签名也是本人冒用她的名字签的,装修合同是本人的签名和付款.请问目前本人如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