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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种情况是否能取得医院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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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009什么是编号?

我这种情况是否能取得医院赔偿

我在12月份去医院看妇科病的时候医院做了尿检,说是念珠菌感染,并且医院还开了药,上面标明孕妇禁用,服了之后身体有些不适,还拉肚子,去问医生说是正常现象。

后来还是不适就停用了药。后来还是不适就停用了药过一个半月之后没有来例假,再去尿检说是了3个月身孕。

后来问医生服的药对胎儿有没有影响,医生也说有影响,对于这种情况我是否能向医院索赔,应该要怎样的程序来索赔?

咨询者:xxwly河北
[咨询时间:2009-02-14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02-15 21:56
魏国鹏
你在买药时和医院已经形成了医患关系,医院有对你告知的义务,而其没有履行该义务,对你造成了伤害,属于人身损害赔偿,你可以诉讼要求赔偿你的经济损失。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郭叔平律师
[地区:河北-邯郸市
手机:13832080774
积分:3011
]
回答时间:2009-02-15 08:27
郭叔平
如果医院有过错的情况,可向其索赔,关键是证明医院的过错的证据

郭叔平

熊世松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5818390007
积分:10987
]
回答时间:2009-02-19 17:10
熊世松
你好,在你去看医生的时候有没有说明你已经有了,如果没有说明,你也要承担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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