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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0014什么是编号?

急~~

我逆行非机动车道,两车相撞,对方带人

对方一个人脚被车压到,当场去医院,只是皮外伤

但是对方是糖尿病人,外伤引起了并发症

我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和医药费吗

咨询者:fa142153上海
[咨询时间:2010-11-23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1-23 20:59
魏国鹏
对方的外伤是交通事故产生的直接后果,你只需对其外伤产生的医疗费用承担赔偿责任。糖尿病产生的并发症和本案没有必然联系,不是交通事故赔偿的范围,你无须对此医疗费用承担赔偿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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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嬛菁律师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手机:13901616841
积分:3004
]
回答时间:2010-11-24 11:23
范嬛菁
应当根据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需要帮助,可以联系面谈。
金志刚律师
[地区:甘肃-定西市
手机:13809328544
积分:6343
]
回答时间:2010-11-24 12:35
金志刚
只承担交通事故引发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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