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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续签的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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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99471什么是编号?

关于劳动合同续签的顾虑

公司续签劳动合同,要求在“双方就有关事项约定”一栏注明基本工资1680元(即: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但实际工资远远超出此数额,请问如果签字会有什么不妥?

咨询者:fa214752...天津
[咨询时间:2014-04-09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4-04-09 20:47
李保忠
没事的。。
赵红文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3602067637
积分:7816
]
回答时间:2014-04-10 16:20
赵红文
以实际发放数额为准
齐志龙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5522318437
积分:24648
]
回答时间:2014-04-10 23:03
齐志龙
有工资条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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