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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有权拿到应休而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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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99194什么是编号?

终止劳动合同,有权拿到应休而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补偿吗?

本人于2006年4月9日进一家单位工作,最近的一份合同是从2011年4月10日至2014年4月9日止,4月3日公司人事部单方面给我发放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答应给予我6.5个月工资的赔偿。

但是我从2008年到现在有很多应休而未休的年休假,而公司人事部不予赔偿,请问我有权拿到这部分的赔偿吗?

咨询者:flashalo...上海
[咨询时间:2014-04-08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4-04-09 06:52
李保忠
有权拿到这部分的赔偿
刘宏耀律师
[地区:上海-南汇区
手机:13818955168
积分:5112
]
回答时间:2014-04-10 15:23
刘宏耀
可以主张2013年至今的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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