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婚前向父母借款买房是否构成夫妻双方共同债务?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39870什么是编号?

婚前向父母借款买房是否构成夫妻双方共同债务?

我和妻子于2006年8月结婚。在婚前的2006年1月,我向父母借款50万元购买了一套房,借据上的借款方是我。借款时是口头向父母借款并承诺归还,书面借据是在婚后一段时间才由我写给父母的(借据上的借款人只有我一个人)。购买房子后,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名字登记为我和妻子,房产由我和妻子共同居住。

现在父母要求还款,请问该款项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我偿还还是由我和妻子共同偿还?

能否适用以下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咨询者:fa141847广东
[咨询时间:2010-11-23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邱铭钧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511070828
积分:5002
]
回答时间:2010-11-23 14:10
邱铭钧
可以适用。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0-11-23 14:19
牛国荣
可以作为依据适用 。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1-23 14:35
魏国鹏
该借款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产生的债务依法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沈建魁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60769768
积分:2340
]
回答时间:2010-11-25 11:42
沈建魁
广州沈建魁律师答复如下:属于你们夫妻共同债务。如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你可以联系本律师一三七六零七六九七六八。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