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租的房子 合同内的 各项费用以全部缴清,各项费用的单据全部都有保存。
房屋快到期了 跟我收房屋管理费720 租房前没有跟我提过这个费用, 合同上也没有注明 有这个费用, 这样算是违约么。
因为这个已经严重影响到我的生活了, 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