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村民购入了宅基地,然后宅基地建起来了也批了房产证,但我是外地人,必须用本地人的名义才能在村里建房。
所以房产证到时批下来是写的那个本地人的名字。
我担心时间久了人心会变,到时发生法律纠纷说不清楚,而且房产证写的他的名字,他可以拿去抵押贷款。
怎么才能比较妥善的处理这个问题,是私下里写个协议呢还是怎么说,如果写协议,协议该怎么写。
请各位律师先生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