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妻协议离婚几个月后,在前妻指定的律师协调下,共同签了财产分割协议书。
因为当时没有a4纸,也没有打印机,所以找了两张书写纸(牛皮纸色的书写页),由律师起草,前妻腾抄了两份,离婚书由我们双方签字,还有律师签字的。
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