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都是独生子女,想着以后要两个小孩,我想以后有个小孩和我姓,结果老公不同意,还让我签个情况说明,大概内容是他给我家了三万元彩礼钱,以后不管几个小孩都和他姓,如果女方同意签字不同意就解除婚约退还三万元彩礼,请问律师我如果签了这个字在法律上对我有什么不利的因素吗?如果离婚但不是因小孩姓氏问题这个情况说明对我还有没有什么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