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现实问题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39264什么是编号?

现实问题

我现在单身,我花自己了大半积蓄贷款付首期买了房子,房产证登记的是我的名字,现在贷款也供了大半了。

现在婚姻法征求意见稿万一改成:婚前一方贷款买的房子属夫妻双方共同所有,那我辛辛苦苦工作赚钱买的房子就要分给女方一半。

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女方不能分得此房子呢?在房产证上加上母亲名字这办法行吗?

咨询者:fa141602广东
[咨询时间:2010-11-22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王楠楠律师
[地区:河南-商丘市
手机:15836840147
积分:9930
]
回答时间:2010-11-22 09:13
王楠楠
婚前财产各归所有,这个是原则性规定。
但是虽然你是婚前付的首期,但是因为只是支付了房产价值的百分之三十,若婚后支付大部分房产,则该房屋视为婚后共同财产。
即使在房产证上加上你母亲的名字,则关于该房屋的性质如上。但是,你母亲对该房屋享有部分所有权。若离婚,则可以减少你未来妻子的所分份额。
丁国利律师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手机:15900893656
积分:2024
]
回答时间:2010-11-22 10:30
丁国利
按照现行规定,该房屋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将来结婚一般也不会改变产权性质;如果你在结婚前想办法将房贷还清不就没有顾虑了,在房产证上加上母亲的名字也算是一个较好的办法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7
]
回答时间:2010-11-22 11:38
李翠英
你多虑了,婚姻法断不会作如你担心的那种修改,请宽心吧。
吴芳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926509616
积分:92
]
回答时间:2010-11-22 16:13
吴芳
不会作出如此修改。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