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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承诺没兑现 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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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91801什么是编号?

口头承诺没兑现 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因出租人口头承诺的事没有兑现,并且出租房屋时所说的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承租人在签订合同后的第三天就想解除合同并以支付一个月的房租费作为赔偿,向出租人解除合同并拿回押金 ,但出租人以一切按照合同来,而不退还押金。

在这样的情况下承租人要怎么做才能够拿回押金?

补充说明:
其中合同有一条约规定乙方在租赁期间要求退租该房产,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并将所有押金给甲方作为赔偿金,乙方同意遵守没有任何意见。因不可抗力因素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约以及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当责任。这样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拿回押金?
咨询者:fa214751...福建
[咨询时间:2014-03-14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陈福猛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606927210
积分:23678
]
回答时间:2014-03-14 13:11
陈福猛
除非符合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条件。
齐自新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608923120
积分:8015
]
回答时间:2014-03-14 13:43
齐自新
这样的情况可以起诉要求退还押金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4-03-14 15:21
李保忠
能够拿回押金
陈奇斌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720890151
积分:43451
]
回答时间:2014-03-14 21:02
陈奇斌
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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