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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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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9165什么是编号?

继承权

我家原有四个子女,现有三个,一个病亡,现在一个哥哥居住房屋是母亲名下财产(母亲已亡)寡嫂居住房屋是已故父亲,(已过户在亡兄名下)现在还有一处房产。

请问两位兄长还有继承权吗?

咨询者:fa141508天津
[咨询时间:201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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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8
王迎庆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400-818-9919
积分:1223
]
回答时间:2010-11-21 16:31
王迎庆
如没有遗嘱继承的情形,则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如果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则发生代位继承。
因你所说情况不详,该两位兄长是否有继承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王迎庆 律师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0-11-21 16:34
牛国荣
他们居住的父母的房屋是以什么方式居住的?然后确定另外的房产继承问题
敖霖律师
[地区:贵州-遵义市
手机:18985239966
积分:1680
]
回答时间:2010-11-21 16:41
敖霖
除了已过户到你亡兄名下的房屋外,其他均属于父母的财产。只要父母没有留遗嘱,其他三人就有继承权。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0-11-21 16:54
倪振杨
按法定继承办理!继承法——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1-21 17:09
魏国鹏
两位兄长属于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依法对父母的遗产享有就出去,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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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伯华律师
[地区:天津-和平区
手机:13820186632
积分:1413
]
回答时间:2010-11-21 19:38
刘伯华
肯定有权继承,但有关财产也要分割。
陈胜法律师
[地区:江苏-徐州市
手机:13685112638
积分:55548
]
回答时间:2010-11-21 21:14
陈胜法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1-21 23:38
刘子若
有权利继承,但继承的财产具体包括哪些,你没有表达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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