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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分割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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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90618什么是编号?

房屋分割过户

老人生前留有一房产,生前无遗嘱。老人生前留有一房产,生前无遗嘱房产证是老人名字。

此房产已通过法院做了分害割,各自继承相应的份额。

那么请问现在是否能拿着这些材料去做房屋的过户?那过户的时候,房产证是变更为三个人共有的名字?还是做成三本,每人按份额各持有一本相应的份额的房产证。

咨询者:fa214750...福建
[咨询时间:2014-03-10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4-03-10 17:34
李保忠
各自继承相应的份额。
陈奇斌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720890151
积分:43451
]
回答时间:2014-03-10 20:35
陈奇斌
房产证是变更为三个人共有的名字
杨永俤律师
[地区:福建-福州市
手机:13906930369
积分:3361
]
回答时间:2014-03-10 20:56
杨永俤
共有产权,做三本,每人各一本产权证。
叶林律师
[地区:福建-福州市
手机:18559916434
积分:12027
]
回答时间:2014-03-10 22:11
叶林
可以拿判决书去过户。具体怎么作,建议你之间咨询房管部门。
陈福猛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606927210
积分:23678
]
回答时间:2014-03-11 10:46
陈福猛
由法院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即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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