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颈椎微创手术时,医生用碘酒消毒,不小心流到脸部,导致脸部大面积皮肤过敏烧伤,留下黑块,严重影响容貌,医生说3-6个月可逐渐退去,但不知是否能痊愈,请问这种算医疗事故吗? 出院时需要什么证明之类的手续吗? 口否起诉院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