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本人99年6月份进入现在的公司工作至今.公司因全球的经济危机订单减少要裁员.裁员人数大约20-50人左右.09年3月1日合同到期公司将不再和我续签合同.并说只有一个半月的经济补偿.请问公司这样做是不是违反劳动法?如有补偿的话是怎样的算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