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方
甲方是钢厂的老板
己方承包甲方的部分工程(应该是关于电焊的)
丙方是乙方以钢厂名义雇佣的电焊工人 但是归乙方负责
当工作过程中丙方并没有出现违章工作 是按照正当程序工作的 因厂内各个环节的疏忽造成丙方的一手指切段一节 另一手指骨折
请问律师这件事情应该谁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