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应当给承租人发一个书面文件,写明房屋是你的所有权,应当向你缴纳房租,如果不向你交租,你可以终止租赁关系,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办到你的名下后,必须要经过你的同意才能转让和办理过户手续,否则买卖行为无效。
我算是一个法律盲吧 ,对法律不是很了解。我算是一个法律盲吧 ,对法律不是很了解加之我长年在国外上班对家里的事控制不了 也帮不上任何的忙。
也没有兄弟姐妹可以帮忙走动 ,弄的我的离婚后续事情异常的难办。
今年我和我的丈夫在6月25号离的婚,在离婚的时候 我们写好了离婚协议 我们的房子归我 我给他一笔钱。
可是我们的房子是他们单位的房子 房子的房产证也还没有办下来 所以我在协议上写好了 在房产证过户到我的名下后我才给他钱(房子是我们婚后买的)。
离完婚我又继续在国外上班 可是今年11月本来租我们房子的租客想再次租房子 可是他钱没有给我妈妈而是给了他 我就很郁闷 离婚后房子是我的 为什么房租却要他收?还有我还怕等房产证办下来后 他是不是一样的有机会背着我就把房子给卖了?我实在是无能为力 请有能者给点建议 我将感激不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