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买一处房屋是用的他人的名字,当时做了委托公证的,并且还做了律师见证,由我全权处理房产事宜。
但是此人在2009年悄悄把房子卖掉,我不知情。但是此人在2009年悄悄把房子卖掉,我不知情是在2012年查房屋状况才发现已经过户。
一直未寻找到此人。一直未寻找到此人请问律师,这样情况下追诉期是否可以从2012年我知情时算起?我可以告此人诈骗吧?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