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合同纠纷 > 

房屋合同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38892什么是编号?

房屋合同

房屋出租合同有谁起草才受法律保护。

咨询者:fa141168山东
[咨询时间:2010-11-19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1-19 21:22
魏国鹏
房屋出租合同应该由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起草签订才可以生效,法律依据是《合同法》 第三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王迎庆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400-818-9919
积分:1223
]
回答时间:2010-11-19 23:08
王迎庆
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就可以,建议在律师的指导下完成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