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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给我多写了一句话,我的官司该如何打啊。谢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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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8879什么是编号?

律师给我多写了一句话,我的官司该如何打啊。谢谢回复!

借条 今陈**人民币五万元,小写50000元借款人:郑** 担保人:张**2009.9.23

诉状上:事实与理由:2009年9月23日借款人郑**从原告处借款五万元整,被告张**系连带担保人。

当时约定2009年底付清。当时约定2009年底付清借款到期后,原告曾向借款人及被告所要均未果,时至今日,原告未收到被告及借款人任何钱款。

鉴于被告是借款人的连带责任担保人,现起诉被告(连带担保人)。

咨询者:fa141152山东
[咨询时间:2010-11-19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邱铭钧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511070828
积分:5002
]
回答时间:2010-11-19 20:06
邱铭钧
连带责任保证中,原告可以选择起诉借款人或担保人,也可以一并起诉。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1-19 21:12
魏国鹏
你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连带偿还义务。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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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迎庆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400-818-9919
积分:1223
]
回答时间:2010-11-19 23:16
王迎庆
基本事实清楚,可以了,当然在律师的指导下完成会更好
李春珍律师
[地区:山东-青岛市
手机:18653210296
积分:6060
]
回答时间:2010-11-22 16:32
李春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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