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申请保全的行为在先,你的债权优先于其他债权人,法院要求你把债权分给其他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侵犯了你的债权,是违法的,你有权拒绝。你的财产保全的权利是依法受到保护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我想知道一人欠多人的钱,无力偿还,只有房屋。
我申请财产保全在前,到执行的时候,执行局要把我们申请财产保全的房屋,分给所有的债主。
执行局拿出了一份98年的文件。执行局拿出了一份98年的文件我不太明白,那我申请保全不是没有任何意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