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解决。
我与前夫2010年11月经协议离婚,因孩子从小由其奶奶带大,并且前夫反复强调他得心脏病的父亲如果没有孙子没办法活,处于心软我便把4岁的儿子给了他。
前夫因工作原因(监狱警察)不能每天在孩子身边,一个星期回家呆两天。
孩子一直跟随其爷爷、奶奶生活。孩子一直跟随其爷爷、奶奶生活但是现在孩子上一年级了,爷爷得了重病,奶奶没有文化,孩子的学习没有办法辅导,教育缺失。
我是一名小学教师,在孩子的教育上条件非常便利。
但是因为相聚很远,只能在周末短暂补习。但是因为相聚很远,只能在周末短暂补习我也经常提出孩子在我这生活学习,他们都以各种理由反对,并要求我保证不再婚才肯将孩子放在我这。
对于这无理的要求,我不可能同意。对于这无理的要求,我不可能同意现在前夫一家人竟不让我看孩子。
因此,我想要回孩子抚养权。因此,我想要回孩子抚养权请问我能去法院要回孩子抚养权吗?法院会支持吗?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