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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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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86072什么是编号?

劳动合同

我于2001年11月进公司,签过一份三年期合同,2004年11月到期后,一直没有签订合同,后来也曾提出过要求签订无期限合同,但是公司不肯,后来合同就一直没有签过至今,如果我想不做了,可以有补偿吗?补偿怎么算的?

咨询者:fa214750...上海
[咨询时间:2014-02-22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4-02-23 15:17
李保忠
可以有补偿
蔡锁民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8916972186
积分:4444
]
回答时间:2014-02-24 09:11
蔡锁民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李亚丽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5021622960
积分:2484
]
回答时间:2014-02-24 15:58
李亚丽
公司后来不签订劳动合同,行为违法,你可以要求支付一定期间双倍工资,如果,自己以公司违法为由辞职,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工作每满一年这算一个月工资。如果被公司违法辞退,可要求支付双培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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