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9432和9515号文件规定粮管所和粮食局都是政策性机构,是服务于民稳定民心工作,一切工作是政府行为,是管理部门,是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取消了粮食统购统销政策,使粮食流入市场,由于粮食自由市场出现才从管理型转向经营型,企业性质是国家粮食局和社保部所定,它们否认历史事实,不于纠正使粮管人员太冤枉了。
这道理谁人不知那个不晓,律师是钱财交易顺水推舟,不敢说公道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