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打清开灵过程中出现胸闷,呼吸困难,憋气等症状两次澡到医生处理,第一次把滴速降低了,第二次置之不理,离开诊所出诊去了。
致使我女儿一天抢救了三次,最后一次吸氧及脱敏都无效,在场医护表示无计可施!最后是老主任会诊换衣室癔症,打安定后病情缓解,事发至今已经一个半月多了,起初的半个月每天至少发病一次。
去过很多大医院诊治,口头诊断都说是癔症,但是不给书面诊断。
多次找诊所协调无果,从事发到现在不闻不问不说,还说我们讹诈她。
事发第二天跟他索要处方,他说丢了,手写了一份便签给我们,上面写着清开灵是一支,而我们谈话的录音中老板明确说过是两支。
请问偷录的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