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应当判归女方抚养,房产属于婚前共同财产,可以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分割。
我和老婆2008.6月结婚,在这之前2007.10月在上海买了一套51万的房子(我户口在上海),首付我付了12万,她付了6万,到目前的所有月结2100多/月都是我付的,她偶尔一个月会给我5、600补贴一点。现在有1个多月的宝宝。我们05年在一起,这么多年基本上都是我每天下班买菜、烧饭。现在有宝宝了,因为我妈身体不好,失眠,在老家(云南),她家近一点(江苏高邮)宝宝由她妈带,她妈妈带的脾气好大,我老婆就觉得我家没尽到责任,她自己也累死了,还说宝宝要改姓跟她家姓。
其实在没有宝宝之前我说要把我妈接过来,她冲我发过很大的一次火,还摔东西,她的意思就是我妈来了,她妈就得回家,而现在非要我妈来带孩子。现在我妈来了,她和她妈基本上不让我妈碰孩子,还时不时骂我妈。其实这几年她经常会为了一点小事就和我大吵,她居然会在众人面前打她老爸的头,而且很重,这婚姻可能没法维持了。其实我挺委屈的,我还要上班,下班要买菜烧饭,周末做家务,不抽烟、不赌不嫖,总不被理解。06年她骨折一次,她说不要让他妈知道,我就没告诉她家人,请假在家照顾的。做这么多,还觉得我不好。
我想请问,如果离婚:
1、房子卖了,财产怎么分?毕竟我付了很多。
2、宝宝会判给谁?判的标准是什么,抚养费怎么判。
请给予帮助,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