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11日公司同意我的辞职申请,1个月之内做完交接离开公司,由于过年中间1月27日到2月7日是放假,2月8日上班,按正常推迟12天,到21日到期离开公司,但是公司说放假推迟的缘故,我的工资也要推倒月底才结算,这样合法吗?另外我1月份工资和2月份工资是不是在我离开公司的当天一起给我结算清。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