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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致货物丢失,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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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8391什么是编号?

物流公司致货物丢失,赔偿问题

尊敬的律师您好!

11月7日安排物流公司运了一批货物,现被告知货物丢失。因为当时没有写报价声明,而且和该物流公司合作了几次。在运单是也没有签我的名字。请问是否可以要求该公司全额赔偿货款。

1.物流公司运单上有条款写:没有保险的,只能赔偿2倍运费。但是我当时并没有在运单上签字。

2.我在采购货物的时候,有商家提供的收据,是否可以当作证明。而且发货时商家也在现场。

谢谢!

补充说明:
运单上只写了:货品是服装
咨询者:fa140599广东
[咨询时间:2010-11-17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席公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01014007
积分:6647
]
回答时间:2010-11-17 19:15
席公民
物流公司必须提供丢失的情况证明,只有证明了他们没有过错的前提下,才能按照你说的两倍运费赔偿.否则就应该按照购买价赔偿.
你虽然没签字,但是你把货物交给他们了,等同于签字了.这个没有意义.
何天庆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728182861
积分:106
]
回答时间:2010-11-17 19:32
何天庆
先确认以下情况:运单上是否有记载货物的详细情况,是否能依据运单确定你托运的是什么货物,价值多少?如果不能,你的请求可能很难有证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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