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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正加名字,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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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8358什么是编号?

房产正加名字,急

老公于2008年10月以他个人名字付首付买的房子,从2009年3月拿房子开始以后所有的费用都是我和他一起承担的,但我们是2009年10月拿的结婚正,我觉得我和他之前一起承担装修 贷款等 费用,以后也是一起共同还贷款,我想把我的名字加进去,老公也同意。

现在加名字可以吗,需要哪些费用,或者怎么做最合理。

补充说明:
谢谢田姜平先生的回答,如果去房管局变更的话,需要的费用怎么计算啊,或者如果需要费用多的话,到公正处公证是不是最好的选择?
咨询者:fa140282江苏
[咨询时间:2010-11-17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田姜平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1123299
积分:500
]
回答时间:2010-11-17 15:39
田姜平
房屋所有权变更与你是否付款、是否承担费用无关,只要房屋原所有人(你的丈夫)同意加你为共有人即可。由房屋所有权人带着房产证、身份证去所属辖区的房管局进行变更。

回答

1
李慧律师
[地区:上海-卢湾区
手机:13816124091
积分:3178
]
回答时间:2010-11-17 15:11
李慧
你老公同意当然可以加,只要一起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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