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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要离婚,我不同意法院会判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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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8327什么是编号?

丈夫要离婚,我不同意法院会判离吗?

我已婚26年,最近丈夫提出离婚,理由是已没有感情,过得没劲。

我现有一个不满3岁的孩子,我不想离,不知该怎么办,如果他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咨询者:fa140473北京
[咨询时间:201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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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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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9
阎书波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552351286
积分:12554
]
回答时间:2010-11-17 10:27
阎书波
第一次一般不会判离,但是,如果离婚,终究是能判离婚的。Q Q846952203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1-17 10:34
刘子若
你应当聘请律师积极应诉,提出不能判决离婚的理由和事实。
郑艳丽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13838273857
积分:314
]
回答时间:2010-11-17 10:54
郑艳丽
第一次你丈夫起诉离婚时,如果你不同意的话,你丈夫又没有确切的法律规定的夫妻感情已破裂的理由,法院不会判决离婚。但是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后,你丈夫第二次起诉离婚的话,则第二次法院判离婚的可能性就大。
提供咨询人;郑艳丽律师13838273857
邓赞林律师
[地区:湖南-娄底市
手机:15073829368
积分:5284
]
回答时间:2010-11-17 11:06
邓赞林
法院判离婚的的实质要件是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李颖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93127273
积分:7987
]
回答时间:2010-11-17 11:46
李颖
1. 法院是否准许离婚,是以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参见《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段)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2. 感情破裂,可参照以下标准: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列举的情况。

3. 如不存在上述情况,男方第一次起诉时你坚决不离,判离的可能性小。但若在六个月后第二次起诉,则判离的可能性较大。
王红志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41088311
积分:298
]
回答时间:2010-11-17 18:45
王红志
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如果一方坚持离婚,第一次一般不会判决离婚。详情咨询13641088311,王律师。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0-11-17 21:52
牛国荣
你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在对方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11-21 23:33
郭军
你好!

法庭上你不同意离婚并且认为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法官是不会判离婚的,但是如果第二次对方再次起诉,判离婚的可能性很大。
金志刚律师
[地区:甘肃-定西市
手机:13809328544
积分:6343
]
回答时间:2010-11-22 21:20
金志刚
第一次会判决不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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