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在机关财务岗位工作(公务员管理单位),财政供养人员。
2010年9月机构改革前占用行政工人事业编,2010年9月后占用机关工勤事业编,50岁被迫退休,退休审批表1栏无单位盖章;2栏无上级主管部门盖章,签章是我单位劳动人事科盖的章,我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区人事局,我自己分析因我局没有给我在人事局作档案关系备案的原因,我局基层人员退休由我局人事科在2栏盖章,3栏是业务口上级部门盖了一枚市政公路管理局劳人处工资基金章。
我的退休审批不能因没有档案备案就没有上级签章吧。
我单位是不是行使了行政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