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年73岁,驾龄20年,天津市驾驶员协会会员。
本人1.71米,身体健康,无任何疾病,生理体质相关指标有的可达到特警水平。
70岁时应换发永久驾照,因故未能及时办理,当办理时因超过两年被注销驾驶资格。
现属无照驾驶。现属无照驾驶我做了多方咨询和请求努力无果。现属无照驾驶我做了多方咨询和请求努力无果如重启驾照、申述原因请求原则和灵活相结合、提交严格体检证明、实事求是个案处理等等。
考虑到单下肢体残损尚可开车,深感法律法规的粗糙滞后,和执法人员的懒政,服务缺位,心里极度不平衡。
为此想用法律手段解决。为此想用法律手段解决状告天津市交通管理局交通车务管理所行政管理不作为,未尽提前告知警示义务;天津市驾驶员协会为会员服务缺位;以上二单位只取费未尽服务管理职责,承担驾驶员造成各种严重损失。
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