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河南法律咨询 > 合同纠纷 > 

荒山合同纠纷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38261什么是编号?

荒山合同纠纷

某村民小组有荒山3000余亩,2003年8月某日,崔某以承包开发荒山为由,用事先打印好的承包协议书分别找该村组村民签字画押。多数村民见该村组有影响力的人带头签了字,他们虽有不同意见,但碍于情面,也被迫签了字。崔某在骗取村民签字后,没有把协议书发给村民,村民也不知道协议内容。该协议未经乡、村委两级同意和备案。

该协议签订至今已经7年,村民没有收到一分钱承包费,荒山也没有按协议开发建设。

请教如下问题:

1、 此协议是否合法有效?

2、 村民想收回荒山承包权,撤销该协议应采取何种方式?

咨询者:fa140362河南
[咨询时间:2010-11-16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邱铭钧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511070828
积分:5002
]
回答时间:2010-11-16 16:15
邱铭钧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
第四十七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 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四十八条 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该承包合同显然没有生效。你们可以诉讼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1-16 17:02
刘子若
该协议不符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的规定,并且是采取欺诈的手段取得的村民签字,同时没有上交分文承包费用,所以是无效的。你们可以向法院起诉。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1-16 17:15
魏国鹏
该协议是生效的,但是崔某拒绝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支付承包费的义务,属于违约行为,村民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并要求支付以前拖欠的承包费用,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