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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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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8246什么是编号?

欠条咨询

我离婚了他给我写的欠条谭辉欠李晓明五万元欠款人谭辉这样写的好使吗。

咨询者:fa140336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0-11-16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1-16 15:04
魏国鹏
你的欠条符合欠条的基本要件,即欠款人和债权人的姓名和借款的数额,是生效的,你有权依据欠条主张权利,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规定: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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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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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1-16 17:43
刘子若
欠条的效,但内容不完善,应当写明具体还款时间。
仲玉华律师
[地区:黑龙江-大庆市
手机:15146366977
积分:4232
]
回答时间:2010-11-18 18:02
仲玉华
这张欠条是有效的,你可以把它作为证据,向他要钱,如果他不给,他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法院会支持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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