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王律师:
你好,我是珠海市一家公司的员工,07年7月份入职,08年7月公司裁减办公室人员,我入职时工种是仓管员,包吃包住.而现在公司强行调动岗位,我左思右想还是暂时服从了调动,去了销售部门做相当于业务员的工作.去了销售部报到才知道当初人事所说的待遇不变只是工资底不变--没有餐费补,也没有交通补,电话费也没有!这些都还不止.我是今年7月15日这天过销售部报到的,每星期三与星期六回公司开会,其它时间在外面工作.本月2日人事部找我谈话,我说我做不下去了,没有这个能力.人事就叫我自己写辞职报告吧!我嗯了一声就离开了.今天早上我给总经理发了个信息说了一下我的情况,也说了人事叫我写辞职信的事,因为我知道与我同做一样事的人不做了,公司按一年一个月赔偿金给了.而如果我写辞职报告就意味着是我自己走人的,那是没有赔偿的!今天中午我就收到了销售部登考勤的人给我电话,问我为什么只上了一天班,说其它都是事假,我马上给我主管打了电话问是怎么回事,因为2号那天我签了考勤表是我上齐了班的,我还签字了!主管说是人事总裁的意思!我想请问,我该怎么办好呢?我是知道不合法的,但不知道步骤程序怎么走法!
孙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