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就债务方面的问题咨询下,事情是这样的,我的一个朋友找我借了3w块,然后她给我打了借条和盖了手印,借条上写的是:我借了李某某叁万元整,今年12月底还。
下面是落款和盖了手印,落款日期是2013年6.14,您觉得我这个钱还能要回来吗?求专业律师解答,如果她不能及时归还或者不想还,我应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