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上海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我能获得补偿吗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379242什么是编号?

我能获得补偿吗

律师,您好。律师,您好我在一家企业工作了八年多,签的是三年一期的劳动合同,现在的合同应是2016年到期。

在2014年1月份,照顾我母亲和孩子的姑姐夫突然去世,我必须得回家安排后事,就临时买了火车票回家。

提前向公司领导欲请假几天,未获得批准,无奈我还是回家了。

三天后公司就开除了我。三天后公司就开除了我我想咨询的是,第一,公司只能解除现在的劳动合同,原来的几年工龄可以请求赔偿吗?第二,劳动合同中没有旷工三天就可以解除合同的类似规定,公司若只是依照所谓的厂规(我们都不知道的)开除我,这是否违法呢?

咨询者:fa214749...上海
[咨询时间:2014-01-25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岳建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01133676
积分:50633
]
回答时间:2014-01-25 20:36
岳建民
1、无法律依据;2、如果该厂规未作公示也未实际告知于你,则公司的解除行为违法,你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或要求公司收回该解除决定。
朱久兴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391262009
积分:6702
]
回答时间:2014-01-26 15:16
朱久兴
完全属于非法解除,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