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再婚,对方不是上海人,户口也不在上海。
房子是父亲在他们领结婚证前购买的,无贷款,房产证上写的是父亲和我的名字。
请问,如果他们离婚,根据最新的婚姻法,是不是意味这套房子和继母无关,因为产证没她名字?
再请问,在他们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假如我父亲先过世,那么这套房产是我一个人的,还是继母是第一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