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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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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76998什么是编号?

房屋买卖问题

房屋买卖合同过程中,因买方部分房款需要贷款,如果在合同上注明这样一条:如贷款部分因某些原因无法放款,买方将要以现金方式来补足贷款金额支付给卖方,请问这样一条是否负有法律效益,如果不支付,是否会算违约?

咨询者:fa214749...上海
[咨询时间:201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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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蔡锁民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8916972186
积分:4444
]
回答时间:2014-01-19 13:56
蔡锁民
可以这样约定。
贷款一方通常不会有太多现金,这条是否约定,意义不大。
任涌律师
[地区:上海-长宁区
手机:13917590262
积分:4397
]
回答时间:2014-01-20 13:32
任涌
如有这条,你不支付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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